400-800-0180
首页 > HR百科 > 文章详情

对于上班族来说“关于病假医疗期”的相关问题,你们要知道

发布时间:2019-06-17 阅读:1483次

在我们上班的时候,生病是常有的事情,为了解决生病时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能请多少天假,有没有工资,如果有工资,按照什么标准发放等等这些问题,就有了医疗期的规定,这个医疗期根据官方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解释就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医疗期的期限

这个,我们先看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通过以上的规定,我们得知,医疗期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分别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


医疗期的计算

只要员工在本单位第一次请病假,医疗期的开始日期就触发了,还有一个结束日期,开始到结束,这个叫医疗期的周期。我们再看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第4条规定: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这里举个例子,假如小王已经工作了8年,在目前所在公司工作了2年。小王在2019年6月20日第一次申请病假,那这个小王的医疗期就是3个月(根据第3条规定),医疗期的周期是2019年6月20日到2019年12月19日(根据第4条规定)。


小王在这个周期里不管请几次病假,只要病假天数累计达到3个月,那么就认为小王的医疗期满了。


如果病假累计天数没有达到3个月,过了2019年12月19日,这个周期就结束。之前的病假也就清零,以后请病假,又开始新一轮周期。


医疗期的工资

医疗期是有工资的,这个大家要清楚,而且各个地方的医疗期工资规定都不一样,这个以各个地方的规定为基准计算自己医疗期的工资。


下面是一个总的规定,详细规定还是要根据自己用人单位当地的规定来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在医疗期内企业支付的病假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大部分城市的规定都是以上面这个为基准的,比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北京的职工医疗期间,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作的80%。


医疗期的注意事项

1.员工在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强制解除属于非法解除,就要给员工双倍经济赔偿。

2.医疗期满了之后,因员工不能继续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给员工经济赔偿。

3.员工在请病假时,要给用人单位相应的生病证明,用人单位方可批假。



联系我们

企业服务客服:400-800-0180

个人服务客服: 010-56029912

在线时间:周一到周五8:30-5:30

客服邮箱:liupp@kehenghr.com

科衡人力官微

HR知识干货分享,最新政策解读

©2018 北京市科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15号瑞普大厦C座201 京ICP备:14029729号-2 技术支持:快帮云